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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2/5 17:17:45 人气:300

所谓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下面,苏州专业律师具体解答一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指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不再执行死刑,而改判其他刑种。

一、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怎么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

在缓刑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在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或会见特定的人;

4、离开居住的城市或迁居时,应当报告考察机关并经过批准。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执行原判决中刑罚。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刑罚后,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1、主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后对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其中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和孕妇,除非犯罪情节非常严重,或者对其居住的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否则应当宣告缓刑。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缓刑的一些知识,如果喜欢的可以收藏起来,如果不懂的话,可以电话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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