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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妻子拒绝同房,丈夫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24万彩礼!法院这样判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5/12 8:40:34 人气:269
转自:华律网综合自法律服务窗
一对夫妻一个月内闪婚婚后妻子却拒绝同房后丈夫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吗?
案情介绍
2020年12月,男子杨某与同村女子张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两人相处不到1个月便在2021年1月份登记结婚并举行婚礼。杨某以为感情可以慢慢培养,但是妻子张某却认为两人并不了解对方,拒绝与丈夫杨某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并在同年4月底返回娘家。杨某觉得自己被骗了后将张某告上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礼。本案中,杨某举证曾向张某支付彩礼24万元,张某按照习俗返还2万元并陪嫁部分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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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西夏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张某相识不到1个月就仓促结婚,缺乏感情基础,虽依法登记结婚并举行婚礼,但两人都未对彼此敞开心扉,互相接纳,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准予离婚。
法院称,鉴于二人并无共同生活的事实,杨某向张某支付的彩礼应当返还。考虑到本案双方在缺乏感情基础时结婚,其轻率行为是造成目前二人离婚的部分原因,二人婚后又无法互信、互爱生活,对于缔结婚姻均有过错,因依习俗已返还2万元并陪嫁部分家电,彩礼酌情返还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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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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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远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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